陈女士今年63岁,自幼存在智力缺陷。她在上海市黄浦区面筋弄有一套公租房,2024年这间房被拆迁征收,获得约325万元的征收款。然而,她离婚近20年的前夫将她告上法院,分走了其中的四成,约130万元。
征收利益被分去近半,还因为诉讼被暂时冻结,陈女士的生活变得非常艰辛,周围的邻居和朋友们对此感到愤怒。事情要从头说起。1988年,陈女士第一次结婚并生下儿子,2002年离婚。导致她被分走房子的是她的第二段婚姻。2005年,陈女士经人介绍与蔡先生结婚。这段婚姻在周围人看来颇为蹊跷。
陈女士透露,他们相识仅一两天就结婚了,婚后没有共同生活过,甚至没牵过手。当年的登记记录显示,蔡先生比陈女士小13岁,两人结婚后不久,男方就把户口迁入了陈女士的房子。婚后不到两个月,蔡先生突然提出离婚,并签下一份协议,要求陈女士把公租房的承租人转给他,并迁出户口。陈女士表示,这份协议是男方写好的,她没看内容就签了字。
此后多年里,陈女士并未真正转让承租人和迁出户口,蔡先生曾打官司要求执行离婚协议,但后来又撤诉。2024年房子被征收时,蔡先生再次告上法庭要求分配征收利益,并得到判决支持。
陈女士的亲友认为这是一场蓄谋骗取动迁利益的圈套,但未能在法律上帮她翻盘。关键在于陈女士虽然从小就有智力障碍,却从未做过官方认定,直到2019年才到精神卫生中心和相关部门做鉴定,确认其精神发育迟滞、智力残疾。亲友说,之前从未把她当成“病人”,因此没有意识去做鉴定。
法庭判决书指出,事发多年后的诊断记录不足以认定陈女士在事发当时系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法律界人士提醒,对于认知能力有缺陷的人,家人朋友应尽早通过法律程序进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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