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户45个,实际冻结累计金额为人民币472万元。公司股票将于2026年2月9日开市时起停牌一天,于2026年2月10日开市时起复牌,复牌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萃华珠宝: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 2月10日起股票简称变更为“ST萃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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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率先启动有奖发票试点 单张发票奖金最高800元
为让市民和游客在消费中享受到更多实惠,商务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在全国50个城市开展有奖发票试点。浙江宁波2月6日在全国率先启动有奖发票试点,单张发票奖金从5元至800元不等,活动将持续至今年7月31日。浙江宁波率先启动有奖发票试点 单张发票奖金最高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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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证监会等八部门发布!剑指比特币等虚拟货币、RWA代币化
着眼于治理愈演愈烈的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RWA)代币化投机炒作活动,2月6日,中国人民、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的通知》(下称《通知》)。
其中,针对虚拟货币,《通知》重申境内虚拟货币坚持禁止性政策,明确比特币、以太币、泰达币等虚拟货币不具有法定货币地位,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通知》最新提出,未经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同意,境内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境外发行挂钩人民币的稳定币。
围绕RWA代币化活动,《通知》强调,在境内开展RWA代币化活动,以及提供有关中介、信息技术服务等,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擅自公开发行证券、非法经营期货业务、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应予以禁止;经业务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同意,依托特定金融基础设施开展的相关业务活动除外。境外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非法向境内主体提供RWA代币化相关服务。
同一天,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境内资产境外发行资产支持代币的监管指引》,对以境内资产所有权、收益权等为基础在境外开展类资产证券化的RWA代币化业务依法依规进行严格监管。
权威专家表示,长期以来,我国境内始终对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保持禁止性政策,这一立场一以贯之。相关政策有利于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RWA代币化相关风险,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严格管控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持续推进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整治工作
——在境内开展RWA代币化活动,以及提供有关中介、信息技术服务等,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擅自公开发行证券、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业务、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应予以禁止
“近期,受多种因素影响,虚拟货币、RWA代币化相关投机炒作活动时有发生。”央行、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
上证报记者了解到,一些不法分子趁机浑水摸鱼,打着虚拟货币、RWA、“挖矿”等幌子开展非法集资、传销诈骗等非法活动,或者利用虚拟货币转移违法犯罪所得,严重侵害了社会公众的财产安全,扰乱经济金融正常秩序。
应对风险防控上的新形势新挑战,前述八部门会同中央网信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2021年央行等部门共同发布的《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下称“237号文”)进行修订,形成了《通知》。
相较于237号文,《通知》的主要修订内容包括四个方面。权威专家表示,一是进一步完善对虚拟货币相关监管要求,二是健全RWA代币化业务监管框架和工作机制,三是进一步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四是打击相关违法犯罪活动。
《通知》总体延续237号文的框架内容,包括六个部分、十九条。《通知》明确了虚拟货币、RWA代币化和相关业务活动的本质属性;健全了工作机制,形成央地协同、条块结合的工作格局;要求加强风险防范和处置;明确从严监管境内主体及其控制的境外主体在境外开展虚拟货币、RWA代币化业务。
在法律责任上,《通知》明确,违反《通知》规定开展虚拟货币、RWA代币化相关非法金融活动,以及为虚拟货币、RWA代币化相关业务提供服务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为进一步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通知》重申了境内对于虚拟货币“挖矿”的禁止性政策,明确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严格管控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持续推进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整治工作。
“长期以来,境内始终对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保持禁止性的政策立场。”央行、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
围绕虚拟货币,《通知》进一步完善了监管要求,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首先,《通知》明确,境内对虚拟货币坚持禁止性政策,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通知》明确,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比特币、以太币、泰达币等虚拟货币具有非货币当局发行、使用加密技术及分布式账本或类似技术、以数字化形式存在等主要特点,不具有法偿性,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虚拟货币相关业务,均被定性为非法金融活动。《通知》具体提出,在境内开展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兑换业务、虚拟货币之间的兑换业务、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虚拟货币、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信息中介和定价服务、代币发行融资以及虚拟货币相关金融产品交易等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一律严格禁止,坚决依法取缔。
其次,《通知》强调,未经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同意,境内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境外发行挂钩人民币的稳定币。
“挂钩法定货币的稳定币在流通使用中变相履行了法定货币的部分功能,事关货币主权。”权威专家表示。
最后,《通知》明确提出,未经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同意,境内主体及其控制的境外主体不得在境外发行虚拟货币。
上证报记者获悉,虚拟货币依托区块链技术,支持点对点交易,突破物理上的“国境”概念,相关风险极易跨境传导,国际金融组织和中央等金融管理部门对此普遍持审慎态度。央行、证监会等八部门发布!剑指比特币等虚拟货币、RWA代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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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行宝业绩快报:2025年度净利润同比增长5.51%
披露业绩快报。公司2025年实现营业总收入10.68亿元,同比增长19.2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1亿元财经热点,同比增长5.51%;基本每股收益0.3883元。通行宝业绩快报:2025年度净利润同比增长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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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机构6月1日起适用金融许可证
许可证,明确保险机构适用金融许可证。新规将自6月1日起施行,届时持有保险许可证的机构应当于2026年6月1日至2028年5月31日期间向金融监管总局或其派出机构申请换领金融许可证,并同步缴回原保险许可证。
许可证相当于机构的“金融驾照”,是金融监管总局依法颁发的特许保险机构经营金融业务的法律文件。与现行规定相比,《办法》最明显的一处修订即取消了保险许可证,明确保险机构适用金融许可证。许可证由此进一步整合为两类:金融许可证和保险中介许可证。
其中,金融许可证适用于金融控股公司、政策性银行、全国性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民营银行、直销银行、外资银行、农村中小银行等银行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人身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政策性保险公司、相互保险组织等保险机构及其分支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消费金融公司、信托公司、理财公司、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以及经金融监管总局及其派出机构批准设立的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保险兼业代理机构等保险中介机构适用保险中介许可证。
新规相关规定将自2026年6月1日起施行。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表示,已持有保险许可证的机构应当于2026年6月1日至2028年5月31日期间向金融监管总局或其派出机构申请换领金融许可证,并同步缴回原保险许可证,具体换证工作由各级监管部门根据辖内实际情况安排。相关保险机构根据换证工作安排仍暂时持有原保险许可证的,该许可证在2028年6月1日前继续有效。金融监管总局将加强对换证工作的统筹管理,推动换证工作稳妥有序完成。
在集中换证期间,社会公众可在金融监管总局官网“在线服务-查询服务-许可证信息查询-金融许可证(保险机构)”栏目查询保险机构持有的保险许可证或已换领的金融许可证信息。集中换证期过后,金融监管总局将实现保险机构许可证信息在“在线服务-查询服务-许可证信息查询-金融许可证”栏目的统一展示。
“此次换证仅涉及保险机构持有许可证种类的变化,不涉及许可证持有主体的改变,也不涉及对原有机构编码的调整,请社会公众注意识别、防范非法金融机构。”前述负责人强调。
同时,本次修订还进一步压实了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主体责任,要求机构将许可证纳入内控合规管理范畴,健全许可证管理制度,设置许可证管理岗位,定期组织开展许可证核查,加强合规管理。
与现行规定相比,《办法》还细化完善了行政处罚标准。根据违法违规问题性质、危害程度等,分级分类设置行政处罚标准,增加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罚条款。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相关精神,明确对于机构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可不予处罚或从轻处罚。
此外,《办法》要求机构退出并缴回许可证后,应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做好证照管理程序衔接;明确机构退出但未向监管部门缴回许可证、监管部门也无法收缴的情形下,监管部门公告该许可证作废,更好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从而防范非法经营风险。保险机构6月1日起适用金融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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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合同公告涉嫌误导性陈述,容百科技拟被罚450万元
于1月18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重大合同公告涉嫌误导性陈述等,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经查明,2026年1月9日,与宁德时代签订《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采购合作协议》,容百科技于2026年1月13日晚发布《关于与签署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披露了“自2026年第一季度开始至2031年,容百科技合计为供应国内区域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预计为305万吨,协议总销售金额超1200亿元”等信息。
容百科技上述公告披露的相关信息未能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合作协议实际条款内容等情况:一是《合作协议》并未对总销售金额作出约定,且公司在2026年1月19日关于对上交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中称“1200亿元合同总金额是公司估算得出”,“销售金额具有不确定性”。二是《合作协议》约定的需方采购量为不低于305万吨预测值的70%,且最终以供需双方后续签订的框架性财经热点、年度性或者单笔采购合同为准。三是公告披露公司自2026年第一季度开始至2031年向需方供货,但《合作协议》有效期至2030年12月31日止。四是《合作协议》将容百科技满足综合竞争力要求(综合竞争力特指:同时满足政策要求、商务条件、产品质量、材料性能指标及产品交付时间及数量等条件)作为需方履约的前置条件,但公告未予披露。
宁波证监局拟决定对容百科技给予警告,并处以450万元罚款;对白厚善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俞济芸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
容百科技表示,本次行政处罚最终结果以宁波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结论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重大合同公告涉嫌误导性陈述,容百科技拟被罚4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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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岁女星邬君梅透露其丈夫已病逝,两人于1996年结婚,婚姻持续近30年
演员邬君梅迎来60岁生日,她在个人社交平台晒出一段文字为自己庆祝。而在长文中,邬君梅公开外籍老公奥斯卡病逝消息。

据悉,邬君梅老公是一位导演,两个人就是在拍戏中结缘。奥斯卡比邬君梅要大11岁,之前邬君梅受访时有谈及两个人初次见面的感受,她直言第一次看到奥斯卡时对他的印象并不是很好甚至可以说有些失望,邬君梅用:不高秃头来形容当时的奥斯卡。
当然,最后两个人携手步入婚姻殿堂,想来是被对方的才华吸引。30岁嫁给奥斯卡的邬君梅当时算是晚婚了,婚后奥斯卡催着邬君梅要个孩子,不过,邬君梅更想要发展事业,外加周围朋友都说不要孩子,所以,生孩子这件事一拖再拖。60岁女星邬君梅透露其丈夫已病逝,两人于1996年结婚,婚姻持续近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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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岁乐基儿近况曝光!经历两次失败婚姻,为了照顾儿子不会再婚
近日,45岁艺人乐基儿的近况正式曝光,褪去往日天王嫂的光环,如今的她褪去浮华,一心扎根于母子生活,更在采访中明确表态,经历两段失败婚姻后,为了专心照顾儿子,将不再考虑再婚,这份清醒与坚定,引发网友广泛热议。

提起乐基儿,很多人最先想到的便是她与天王黎明的过往。两人早在2000年初次相识,彼时各自心有所属,未能进一步发展,直到2005年,两人的地下恋情被记者曝光,才正式确立恋爱关系,彼时的乐基儿还是小有名气的模特,明艳灵动的模样颇受关注,甚至被称作翻版舒淇。2008年,黎明豪掷千金,在马尔代夫包岛为乐基儿举办了盛大婚礼,婚后更是极尽宠溺,送豪宅、游艇、豪车,附赠无额度附属卡,还出资帮她开公司、办画廊,港媒统计,这段四年的婚姻里,黎明前前后后花费近七点五亿港元,足以见得当时的偏爱。

可惜,这份看似圆满的婚姻,终究没能抵过性格与生活理念的差异。黎明传统稳重,希望妻子能安心顾家,而在美国长大的乐基儿天性爱自由、爱热闹,不喜被束缚,两人一个想管束,一个想逃离,矛盾日渐加深。2012年,乐基儿在巴厘岛与异性友人举止亲密的照片曝光,成为压垮这段婚姻的最后一根稻草,随后,黎明所属公司正式宣布两人离婚,这段维系了四年的婚姻,以和平分手落幕,同年10月,乐基儿也与黎明旗下的百仕活娱乐事业有限公司解约,彻底斩断了与黎明的职场关联。后来,乐基儿在节目中也曾流露过后悔,坦言年轻时候没有好好珍惜这段感情,言语间满是遗憾。

离婚后的乐基儿并未消沉太久,2017年,她与从事有机食物生意的美籍商人朱智豪(Ian Chu)宣布订婚并步入婚姻殿堂,相较于第一段婚姻的万众瞩目,这段婚姻显得低调许多。2018年,乐基儿晒照宣布怀孕,次年顺利生下儿子Hunter,彼时的她,满心以为自己终于找到了安稳的归宿,即便后来得知朱智豪公司负债累累、曾申请破产,欠债高达数千万,她也未曾退缩,反而卖掉了自己在香港的房子,拿钱帮丈夫渡难关,那段时间,她挺着孕肚挤经济舱、在普通医院生产,一边照顾新生儿,一边辛苦工作,即便经济拮据,也总晒出一家三口的合影,笑容里满是幸福。

遗憾的是,现实的琐碎与生意的压力,终究消磨了两人的感情。2023年9月,乐基儿首度向媒体证实,自己已与朱智豪离婚,没有第三者,只是单纯地过不下去了,这段不到六年的婚姻,再次以失败告终。不同于第一次离婚时的隐晦,这一次的乐基儿显得格外坦然,没有崩溃落泪,也没有公开抱怨,反而直言,离婚后与朱智豪仍是朋友,儿子生日或过节时,还会邀请朱智豪一同前来,只为让孩子感受到完整的家庭氛围。45岁乐基儿近况曝光!经历两次失败婚姻,为了照顾儿子不会再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