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用女儿信息网上交友诈骗 8年骗走56万

  刘某出生于1950年,当时已经65岁的他通过QQ加了一位昵称为“粉红女郎”的人。对方自称叫李某乙,是个23岁的女大学生,并与刘某以兄妹相称。实际上,这位所谓的“妹妹”是一名比刘某小16岁的男子李某甲。

  

  自2015年初至2025年间,李某甲冒用自己女儿李某乙的身份信息,以各种理由如生病、做手术、给父母修坟墓等,骗取了刘某共计56万余元。刘某多次要求还款未果,最终于2025年5月12日报警。

  警方调查发现,李某甲承认自己冒充女性身份,虚构事实骗取刘某的钱款,用于个人消费和治病。法院审理查明,李某甲的行为构成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十万元,同时责令他在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退赔被害人刘某56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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