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港交所宣布,将实施一项短期豁免,在符合一定条件及保障措施的情况下,合资格新上市申请的有效期由递交上市申请表格之日起计,自6个月延长至12个月(以下简称“短期豁免”)。
“短期豁免将为申请人、保荐人及其顾问管理上市时间表提供更大灵活性,并减少重新提交上市申请的频率和后续反复更新材料的负担。”港交所表示,此项调整不会改变港交所现行的监管标准或投资者保障。获得延长有效期的申请人仍须遵守所有适用的《上市规则》,并提供完整及最新信息(包括最新业务及财务信息),以便监管机构能够适当评估每宗申请。
港交所上市主管伍洁旋表示:“港交所致力于不断提高港股上市机制的效率和竞争力,同时坚守严格的监管标准,并保障公众利益。此次延长有效期,是在港交所与香港证监会于2024年10月推出优化审批流程时间表基础上的又一实质性举措。”
港交所表示,在整个新上市申请过程中,申请人、保荐人及其顾问应密切关注申请进度,及时向监管机构通报重大进展,并提交切实可行的时间表。保荐人在制定合理时间表时,应充分考虑监管机构审阅及完成评估所需的时间。
“短期豁免将适用于所有符合公告条件,并且于该公告日期仍然有效,或于该公告日期或之后提交或重新提交的新上市申请。”港交所表示,该豁免将自公告之日起三年内适用(即2026年8月21日至2029年8月20日)。港交所将监察其实施情况及成效,在有需要时检讨相关规定或进行公众咨询。
发表回复
要发表评论,您必须先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