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赶走怀孕租客称借死不借生 风俗争议引发热议!南京一对夫妇刚搬进租住房没几天,房东上门维修时发现女租客怀孕,竟以“借死不借生”的风俗为由要求一周内搬走,此事引发全网热议。
今年7月,王女士夫妇通过中介租房,租期一年,已付押金和三个月租金,8月1日正式入住。然而,入住没几天,房东上门维修时发现王女士怀孕,要求其一周内搬走,理由是当地有“借死不借生”的风俗。经社区调解,房东同意王女士继续租住,但出具了一份《房屋租赁补充告知书》。
这份补充协议规定,租赁期内不得在房屋内生产及坐月子,不得留宿月嫂、月子护理人员,不得摆放月子医疗设备及产后康复器械。此外,还要求预产期前30日告知待产及月子休养地点,并提供月子中心订单或其他住所证明。王女士和丈夫看到这些条款后十分震惊,认为很多都是霸王条款。
我国法律并无规定禁止在出租房内怀孕、生产或者坐月子。房东单方面提出的补充协议额外增加了租客义务,王女士有权拒绝签署。如果房东坚持要求搬走,则属单方面解除合同,构成违约。在这种情况下,王女士有权要求退还全部押金及剩余租金,并可追究违约责任要求赔偿损失。
最终,王女士重新找到了住房,原房东同意赔偿违约金和搬家费。
发表回复
要发表评论,您必须先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