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消息,2026年7月29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内部市场保护司发布第2026/497/AD3R4号公告称,依据2026年7月23日第9号令,对原产于中国的滚动轴承(不包括滚针轴承)启动反倾销第二次情势变迁复审调查,本次调查的涉案产品为直线导轨及其零部件(俄语:линейные направля&щие),直线导轨由两个组装单元构成:带有用于固定在机床上工艺孔的导轨(滑轨),以及矩形滑块(滑座);滑块装配于导轨之上,依靠滚动(滚珠或滚柱)实现移动,应用于高精度定位设备。涉案产品的欧亚经济联盟税号为8482 10。
2006年11月1日,俄罗斯对原产自中国的滚动轴承(不包括滚针轴承)启动反倾销调查。2007年12月13日,俄罗斯正式对中国滚动轴承征收31.3%和41.5%的反倾销税,有效期为五年。此后,欧亚经济联盟先后进行了三次日落复审调查并作出肯定性裁决,分别于2013年9月19日、2018年8月21日和2024年4月2日,三次作出肯定性裁决并延长了征税期限。
2022年10月24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对中国的铁路机车用锥形滚子轴承(税号为8482 20 000 9)启动反倾销情势变迁复审调查。2023年10月16日,依据欧亚经济委员会内部市场保护司2023年10月16日第9号令,欧亚经济联盟对该案作出情势变迁复审终裁,决定维持欧亚经济委员会2018年8月21日第139号决议确定的反倾销税不变,继续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31.3%和41.5%的反倾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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