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翁信息IPO造假被查:资金空转、提前确认收入、代持股隐瞒不报

  7月28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渔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因在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中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在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中隐瞒重要事实被罚400万元,多名相关责任人合计被罚1390万元。

  经查,渔翁信息2020年至2023年上半年,渔翁信息通过安排资金循环空转虚构不具有商业实质的商用密码产品业务,以及在客户未真实收到货物,通过提前确认收入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

  此外,渔翁信息实际控制人、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刘桂华代他人持有155万股渔翁信息股份,代持股份占招股说明书披露总股份的2.8%。渔翁信息未如实披露上述股权代持事宜,导致前十大股东存在虚假记载。刘桂华与渔翁信息董事长郭刚为夫妻关系,两人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共同决策股权代持事宜。

  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郭刚及时任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刘桂华分别被罚400万元;时任董事兼副总经理孙宪光、时任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房宝龙、时任财务总监张剑飞分别被罚130万元;时任监事兼商务部经理李佳艳、时任职工代表监事兼采购部经理刘华伟分别被罚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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