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姐妹在韩输到过期13天营养液 索赔未果引发担忧

  10月21日,张女士与在韩国留学的姐姐在当地一家医院输注营养液时,发现其中一种药品已过期13天。此时,张女士已输完一整袋,姐姐也已输注约半袋。发现问题后,她立即要求医护人员停止输液,并与姐姐向当地保健所反映情况,随后接受进一步检查。

  

  张女士解释,过期的蓝色药袋中是氨基酸类营养液。她当时并未查看日期,但院长事后承认她使用的药品也已过期。

  

  涉事药袋的有效期截止至10月8日,而张女士就医时间为10月21日。

  关于赔偿事宜,院方最初提出每人赔偿100万韩元(约合5000元人民币),第二次协商时提高到每人200万韩元,她们尚未接受。张女士原本计划回国,现在行程被耽搁,国内工作受到影响,还需承担在韩国的住宿、饮食等费用。对健康状况的担忧让她这些天难以入睡。

  截至采访时,检查结果尚未出具,她们与医院也未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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