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闵行区一小区内发生了一起引起关注的事件。一名租户家中的多名幼童几乎每天赤身裸体在小区及楼道内跑动。10月25日,小区住户刘先生亲眼见到这一情况后选择报警。此后,民警多次上门劝告该租户。
据刘先生介绍,这户租户住在一楼,家中有两个大人和四个孩子,最大的孩子约五六岁,其余三个年纪更小。自搬进小区以来,孩子们几乎每天都裸体跑到外面。小区业主群中有人曾发布相关视频,但直到周日刘先生亲眼看到后才报警。
当天,刘先生跟随民警来到租户家中,见到了孩子的母亲。对方表示她知道放任小孩裸体在外并不违法,并且警方也不能对她采取措施。即使在警察面前,孩子们仍然在外跑来跑去,母亲称自己“管不住”他们。
据了解,这户人家与他人合租一间八九十平方米的房子,房间被分割成三四间。租住期间,房门常常敞开,孩子们随意进出。刘先生说,报警后,民警一天最多出警三次,只有警察到场时,租户才会有所收敛。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巩晶晶对此事发表看法,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有绝对的看管义务。放任未成年在公共区域裸露身体、随意排泄,侵害了未成年人自身权益。天气寒冷时,监护人未尽到看护义务属于事实上的“不作为”,在法律上可能构成犯罪。例如,监护人有能力保护却未做或放任,导致未成年人受到伤害,可能构成虐待被监护人罪、遗弃罪等。
巩晶晶还提到,监护人不能以“管不住”为借口放任未成年的行为,这种行为从来不是免责理由。监护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赔偿因孩子行为造成的侵权责任。如果情节严重,监护人的资格可能会被撤销,甚至面临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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