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岁老人横穿马路被撞身亡,作为主责方,家属如何争取65万赔偿?

  76岁老人横穿马路被撞身亡,作为主责方,家属如何争取65万赔偿?同等责任下的索赔之道。事故责任被认定为“各担一半”,并不意味着赔偿也要对半砍。一位56岁的老人在河北的公路上骑电动车时被重型货车撞倒,当天经抢救无效死亡。交警认定老人与货车司机承担同等责任。家属从外地赶到现场后,面对的第一个难题是“责任对半,这钱还能不能拿到手”。

  2025年10月3日15时15分许,河北省兴隆县一条公路上,一辆重型自卸货车因前方堵车在路边等待。起步行驶时,与自南向北驶来的一辆无牌照二轮电动车相撞,骑车的老人受伤后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鉴定结论显示,老人系因头部及胸腹部遭受钝性外力作用,致重型颅脑损伤和胸腹部重要脏器损伤而死亡。更让家属为难的是,肇事货车仅投保了交强险,没有商业三者险。交强险赔付限额有限,超出部分需由肇事方个人承担,但对方是外地司机,赔不赔、能不能赔得起都是未知数。

  

  在这种情况下,这个家庭还能不能依法拿到赔偿?家属找到元甲律所寻求帮助,面临三个主要问题:一是“同等责任”直接压低了可谈空间,按责任比例超出交强险的部分只能主张一半;二是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每一项都需要完整的证据支撑;三是对方赔付能力存疑,如果对方拖着不给,家属还得再走执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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