屡教不改?华光新材董秘二度遭监管警示 董秘沙龙

  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规。2026年4月2日,公司披露,董事会审议决定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1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8月27日,披露,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在5月8日累计金额13,130.65万元,超出董事会审议额度130.65万元;7 月20日,华光新材将超额度使用资金划回募集资金专户。 华光新材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

  华光新材部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记录未载明独立董事的意见。违反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

  华光新材未在年报、半年报等定期报告披露前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送,个别登记表缺少董事长及董秘签字确认,违反了相关规定。

  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华光新材和公司董事长金李梅、公司董秘胡岭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2023年7月,因华光新材2022年业绩快报披露不准确、更正不及时,胡岭作为董秘曾被浙江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资料显示,胡岭于2010年11月入职华光新材,担任行政总监;自2011年3月起,出任公司副总、董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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