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岁女童被男老师摸脸家长索赔20万 教学边界引争议

  10岁女童被男老师摸脸家长索赔20万 教学边界引争议。老张给四年级的女儿小张报了书法班,特别要求由女老师授课。培训机构当时答应得好好的,老张这才交了钱。然而有一节课,原本的女老师请假了,机构临时安排了一个男老师潘某来代课,却没有提前告知老张。这个疏忽成了后来纠纷的起点。

  

  课堂监控显示,潘某在看小张写字时发现她坐姿往前趴,伸手扶过她的额头,又调整过她的下巴和脸侧。整节课下来,类似的接触出现了多次。潘某解释说,书法课讲究坐姿、握笔和视线角度,他对班里其他孩子也有过类似纠正,并不是只针对小张一个人。

  小张下课后告诉老张男老师碰过自己,老张查看监控后情绪激动。他认为报名时说好是女老师,结果换成了男老师,且男老师还碰了女儿的头和脸,孩子又有躲避动作,这个问题不能小看。潘某和机构则认为,课堂上的动作属于姿势矫正,没有接触隐私部位,也没有异常语言。

  矛盾逐渐升级,老张发布了相关视频,并到机构讨说法。机构为了平息争议,让潘某写了道歉内容。老张拿着这份材料,要求潘某和机构赔偿医疗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失等共22.4万元。

  根据民法典规定,性骚扰可以通过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实施,但法院审查这类案件时不仅要看有没有接触,还要综合考虑动作目的、课堂背景、孩子反应、是否单独针对以及是否造成可证明损害。审理中,法院注意到潘某对多名学生有相近的教学互动,小张当时没有明显惊恐哭闹,医疗材料也不能证明心理损害与课堂触碰存在直接关系。虽然机构在沟通上确实存在问题,但这不等于潘某必然侵权或猥亵。最终,法院没有支持老张的赔偿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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