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套商住两用房
正常交易需缴税70余万元
房产中介叶某某却动起了“歪脑筋”
伙同他人伪造户口簿、冒签登记表
将买卖交易“偷梁换柱”为赠与过户
仅缴纳4万余元契税和印花税便完成房产登记
8年后,购房人准备卖房时
才惊觉房屋登记状态异常
而国家税款已悄然流失
经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被告人叶某某犯合同诈骗罪
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
近日,闵行区检察院经开展公益诉讼监督工作
确认偷逃的税款约70万元
及滞纳金已全部追缴入库
中介伪造证件将买卖变赠与
2017年2月,王女士在闵行区某房产中介门店看房,业务员叶某某全程接待。王女士看中的是一套位于热门地段、房龄较新的总价约250万元的商住两用房。这类房屋与普通住宅在税费政策上存在显著差异,房屋总价中包含交易环节需缴纳的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等合计高达70余万元的各项税费。
“我买房子主要是给家人住,也不需要迁户口。这套房子算下来比一般住宅还要划算,所以当时就约了看房。”之后双方很快谈妥:卖家沈先生要求需实际到手150万元,另外所有税费和中介费由买家王女士承担。2017年4月21日,王女士将73.2万元转入叶某某账户,委托其代为办理缴税和过户手续。
“办理过户的时候我全程跟着叶某某,她让我在哪里签字我就签字,一直到过户办完。”王女士事后回忆道。8年间,她一直以为房屋是通过正常买卖手续过户的,直到2025年6月,王女士准备出售该房屋时才发现异常——税务系统中的登记状态竟为“赠与”,且未缴纳买卖环节应缴的相关税款。如果现在要出售这套房屋,王女士除了需要补缴当时的税费,还需要缴纳107万元以上的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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