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2岁幼儿安乐死医生曾建议先治疗 引发社会广泛讨论。荷兰负责审查安乐死案件的调查委员会近日公布了一份报告,指出去年12月有一名将近2岁的幼儿在医生协助下结束了生命。这是荷兰将安乐死适用范围扩大到1至12岁儿童之后的第一例。
这名孩子因极度早产(26周便出生),患有脑损伤、视力受损,并确诊为癫痫痉挛综合征。尽管实际年龄接近2岁,但其发育水平仅相当于6周大的婴儿。孩子的病情让父母做出了艰难的决定。两名独立医生认为,孩子当时并未持续承受无法忍受的痛苦,建议先尝试药物和姑息治疗。最终,父母找到了第三名医生,获得了安乐死的许可。这一案例引起了荷兰社会的广泛讨论。
荷兰卫生、福利和体育大臣索菲·赫尔曼斯向议会二院提交年度报告时透露,调查委员会收到了首例1至12岁儿童“生命终结”的报告。出于隐私考虑,她没有公布孩子的具体信息。9月公布的委员会调查报告显示,这名医生“审慎尽责”地完成了整个过程。报告详细描述了决策过程:癫痫让孩子烦躁不安,常常无法入睡,痰液积在肺里,呼吸和吞咽都困难,而抗癫痫药物没有起效。
父母提出安乐死申请后,先后两名独立医生检查了孩子,确认病情不可逆,但一致认为当时孩子没有持续性的无法忍受的痛苦。这两名医生建议改用姑息手段和药物方案来控制相关症状。然而,父母没有接受这样的方案,转而寻求第三位医生的意见。这名医生认定,孩子的痛苦已无法以其他方式合理缓解,建议实施安乐死。随后孩子被注射镇静剂,离开了人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