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岁的吴某力去世后,遗嘱中将巨额财产全部留给了再婚配偶邓某某,而他与前妻所生的一儿两女则分文未得。今年年初,女儿吴某甲起诉继母邓某某和同父异母的妹妹吴某乙,要求继承6亿元遗产中的5734万元。
9月20日,吴某甲表示:“父亲从2023年就已出现老年痴呆症状,我对2024年那份遗嘱的真实性、合理性抱有极大疑问。”当天联系邓某某和吴某乙时,前者表示“不要问我”,后者在得知采访内容后便挂断电话。东莞一位法律界资深人士指出,如果部分财产原为吴某力与原告生母的夫妻共同财产,在立遗嘱时未进行权属区分,则直接侵害了原告的财产权。
吴某力是东莞中堂人,有过两段婚姻。第一任妻子于1988年因车祸不幸离世,留下吴某甲三兄妹。半年后,邓某某成为吴某力第二任妻子,婚后两人育有女儿吴某乙。2024年,身患重病的吴某力多次前往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东莞市人民医院入院治疗。2025年7月23日,吴某力出院后在老家旧屋去世。
吴某力在东莞中堂镇、东城街道等地拥有多家公司股权和物业,遗产总价值约人民币6亿元。2024年4月18日,他在东莞市公证处立下遗嘱,愿在他死亡之后,将本人拥有的全部财产遗留给邓某某。“这份遗嘱我们三兄妹事前完全不知情,我们是在父亲百日祭临近时才知道。”吴某甲对遗嘱的真实性、合理性提出质疑,认为这不是父亲清醒状态下的真实意愿。
记者查询吴某力的就诊记录发现,他2024年10月22日从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出院时,诊断中才出现了“阿尔茨海默病”,此前的多次入院诊断、出院诊断中均未提及此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