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663:起诉前高管,追偿3276.45万元

  (000663)发布公告称,公司已就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向永安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为苏加旭、陈松柏、陈振宗、吴景贤。永安市人民法院已受理该案,尚未开庭审理。

  公告显示,苏加旭原为公司董事、福建森源董事长、福建森源原股东;陈松柏原为公司总经理、福建森源总经理;陈振宗原为公司财务总监、福建森源财务总监;吴景贤原为公司董事长。

  2021年8月18日,福建证监局对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公司2016年及2017年年度报告的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违法行为,四名被告均系对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福建证监局决定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对苏加旭、陈松柏、陈振宗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对吴景贤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

  之后,因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被投资者起诉,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公司向原告支付赔偿款3172.55万元,公司已支付该款项。

  永安林业在公告中称,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四被告共同赔偿公司损失3276.45万元(其中罚款50万元、赔偿款3172.55万元、一审诉讼费26.95万元、二审诉讼费26.9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