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津国际控股:新增两宗执行程序 涉案金额合计2637万元

  (发布自愿公告,披露于中国内地司法记录中发现两宗新增执行程序。案件一为东莞豪顺精密科技买卖合同纠纷,判决债务人为全资附属公司江门市华津纠纷,判决债务人为四家全资附属公司及执行董事许松庆、陈春牛(以担保人身份承担连带责任),涉案金额约人民币1998万元,含执行费用,债权人对相关资产及已抵押设备享有优先受偿权。两案合计涉案金额约人民币2637万元,不包括迟延履行利息及其他诉讼开支。两案目前均处于执行监督阶段,全部判决债务人已接获执行文书及财产申报令,须依法申报资产;未履行义务可能引发资产查封、冻结、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强制措施。集团正核实案件资料,已将相关责任纳入整体债务重组框架,并积极与债权人磋商和解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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