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被关联方长期占用,ST中路被责令改正!给上交所的回复函信披不准确,独董出手!

  (600818)公告,公司收到上海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因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信息披露不准确问题,公司和控股股东中路集团及中路投资、上海机商、陈荣(中路集团、中路投资、上海机商实控人)被采取责令改正措施,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陈闪、时任董事会秘书朱智收警示函。

  经查,2024年2月至2025年6月,陈荣、中路集团、中路投资和上海机商等关联方,通过中路优势对外投资、支付咨询顾问费等方式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约1248万元,且公司未审议、未及时披露上述关联交易,也未在2024年半年报、2024年年报和2025年半年报中披露该资金占用情况。

  2025年6月5日,公司披露《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以下简称《回复公告》),其中明确公司2024年度前十大客户、前十大供应商的名称、交易金额、交易内容等具体情况,同时披露未发现公司2024年度主要客户与供应商之间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或者潜在利益安排,主要客户及主要供应商与公司发生的交易具有商业实质。公司《回复公告》中披露的部分客户与供应商的关系、交易金额等与实际情况不符,信息披露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同时发布关于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的公告,公司通过股权投资、可转债投资等方式对外支付的1,248万元中,剩余798万元被控股股东上海中路(集团)有限公司非经营性占用,至今未归还。控股股东曾表示争取于2026年6月30日前全额归还,但逾期未履行,亦未提供任何担保措施。同时,上海证监局沪证监决〔2023〕132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已认定,实际控制人陈荣通过资金循环转账方式构造上海紫辉鼎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向上海路路由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路由”)汇款3亿元的资金流,路路由未成功增资,陈荣未完成对公司关于回购路路由10%股权的对赌承诺。截至目前,陈荣仍未履行回购承诺。

  上述事项已严重损害公司及全体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严重影响公司治理公信力和民族品牌声誉。为及时履行董事职责,避免公司利益进一步受损,3名独立董事依法提议立即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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