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3363.SH)公告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涉嫌未按规定披露重大诉讼、仲裁及关联交易,公司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250万元,4名相关责任人合计被罚315万元,罚款总额为565万元。
公开信息显示,主营业务为饲料研发、生产与销售,种猪、生猪培育及销售,食品加工及销售。2024年12月,泉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泉州发展”)等产业投资人通过参与公司破产重整,成为公司控股股东。
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傲农生物涉嫌存在两项违法事实。其一,未按规定披露重大诉讼、仲裁事项。2024年6月至2025年2月,傲农生物先后五次集中披露新增诉讼、仲裁事项,合计涉及319笔案件。其中,207笔未按规定及时披露,涉及金额合计约9.05亿元。具体来看,2024年6月17日披露的55笔案件中,27笔未及时披露,涉及金额1.1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23.29%;2024年7月10日披露的50笔案件中,38笔未及时披露,涉及金额2.96亿元,占比达58.76%;2024年7月29日披露的52笔案件中,34笔未及时披露,涉及金额2.09亿元,占比达41.54%;2024年11月12日披露的91笔案件中,59笔未及时披露,涉及金额1.15亿元,占比达22.78%;2025年2月7日披露的71笔案件中,49笔未及时披露,涉及金额1.69亿元,占比达33.53%。
其二,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2024年12月27日起,泉州发展、厦门谷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及湖北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湖北农发”)能够对傲农生物施加重大影响。2025年1月1日至3月26日,傲农生物及其子公司与江西益昕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福建傲农食品有限公司、湖北农发、泉州发展等关联方发生销售及采购交易合计1.6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31.89%,但公司迟至2025年3月28日才披露其中部分关联交易。
福建证监局认定,上述行为违反《证券法》相关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福建证监局拟决定: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250万元;对时任董事长、总经理吴有林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40万元;对时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彭江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05万元;对时任董事长苏明城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0万元;对时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杨州给予警告,并处罚款20万元。
傲农生物在公告中表示,上述所涉及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系2025年3月26日及以前发生,公司已自查自纠并整改完毕,判断上述事项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和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称存在认错认罚等从轻处罚情节,监管部门已在《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中予以认可。
财务数据显示,2026年上半年,傲农生物实现营收45.21亿元,同比增长14.25%;归母净利润亏损1.90亿元,上年同期盈利3.61亿元,同比由盈转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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