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杨女士发现丈夫陈先生瞒着她给父母转账了50万元。近日,她来到绍兴市妇女儿童家庭服务中心向值班律师杜瑾咨询能否追回这笔钱。
杨女士和陈先生今年都40岁,五年前通过介绍相亲结婚。两人因年龄较大且收入稳定,双方父母积极促成这段婚姻。然而,婚前感情基础不深,性格差异也导致婚后关系一直不好,经常为小事争吵。第二年他们有了女儿,但关系并未因此改善。
杨女士透露,陈先生年薪约25万元,每月支付女儿生活费2000元和房贷4000元。她的年收入约为12万元,主要负责家庭日常开销、孩子兴趣班和人情往来等。她认为在这段婚姻中没有被爱的感觉,两人经常冷战,离婚只是时间问题。在询问家中存款时,陈先生表示不足10万元。经过追问,他承认每年给父母10万元作为“孝敬”。
杨女士认为公婆都有退休金且身体健康,照看孩子不应花费50万元,怀疑丈夫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希望通过离婚诉讼追回这些钱。
律师杜瑾表示,根据民法典,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有平等处理权。合理的尽孝金额法院会支持,但如果数额过大,明显超出合理开支,甚至是为了离婚提前转移财产,另一方有权追回。如果一方有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在离婚分割时可能少分或不分。
杜瑾建议杨女士先与丈夫及公婆协商,若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赠与合同纠纷诉讼确认该赠与行为无效。如果法院认定50万元确为男方私自处分的夫妻共同财产,男方可能因有过错而在离婚诉讼中少分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