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308)7月28日公告,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刘圣提议公司以40亿元至80亿元回购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本次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披露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回购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300308)7月28日公告,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刘圣提议公司以40亿元至80亿元回购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本次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披露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回购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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