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不低于5亿元且不超过10亿元。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增持资金来源为自有及自筹资金。增持主体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不低于5亿元且不超过10亿元。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增持资金来源为自有及自筹资金。增持主体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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