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公司”)发布关于诉讼进展暨收到部分执行款的公告。公告显示,该案源自2019年立案的30.29亿元业绩补偿纠纷,公司向华映百慕大、大同股份、中华映管追讨业绩补偿款项,案件历经一审胜诉、被告上诉、最高院二审终审维持原判、驳回再审申请全流程司法落地,判决效力完全锁定。随着法院启动涉案股权司法拍卖处置,公司持续收到执行回款,近日再度到账8014.01万元,累计回款达1.42亿元。目前案件主要依托处置华映百慕大所持公司股份推进清偿,受资产处置节奏影响,后续回款金额与进度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回溯案件,2019年1月4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与中华映管(百慕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映百慕大”)合同纠纷民事诉讼,后续公司追加大同股份有限公司、中华映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华映管”)为案件被告。该案一审判决判令华映百慕大向华映科技支付30.29亿元业绩补偿款,大同公司、中华映管对该笔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相关诉讼、鉴定、保全费用均由三名被告共同承担。
一审判决作出后,华映百慕大、大同公司不服结果提起上诉,其中华映百慕大因未按期缴纳上诉费,上诉被最高人民法院按自动撤回处理。2025年12月12日,公司收到最高院二审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大同公司上诉、维持一审原判。2026年3月13日,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执行裁定书,裁定拍卖、变卖华映百慕大所持华映科技股票用于履行生效判决义务。
2026年4月9日、4月16日,公司分别收到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划转的部分司法执行款人民币5,852.98万元、349.08万元。
2026年6月30日,公司收到最高院发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6)最高法民申1724号》,最高院裁定驳回大同股份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收到本次重大诉讼涉及的部分司法执行款人民币14,216.07万元,公司将根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影响以公司财务核算结果为准。本案受到各被告责任财产、相关股份处置进度等因素影响,实际清偿率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目前案件主要执行工作系处置中华映管(百慕大)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华映科技股份。
报告期内,公司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43600万元至46600万元,上年同期亏损47647.75万元,同比增长2.20%至8.50%;预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亏损43300万元至46300万元,上年同期亏损48011.76万元,同比增长3.57%至9.81%;预计基本每股收益亏损0.1576元/股至0.1685元/股,上年同期亏损0.1723元/股。
关于业绩变动原因,华映科技称,本报告期,显示面板行业分化持续加剧,竞争激烈,公司聚焦主业,积极拓展市场,压降成本与提升管理效率并行,毛利端亏损收窄,净利润同比小幅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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