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发布企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办法 明确申请条件与程序

  最新通知

  7月13日,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企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资格审核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法中明确特岗审核申请条件、程序,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年龄是否延迟等相关问题。

  该办法自2026年8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31年7月31日。

  

  

  政策问答↓

  一、特岗审核的程序是什么?

  答:特岗审核工作,

  按照个人申请、企业或存档部门申报、区人社局审核的程序开展。

  二、受理申请的企业或存档机构向区人社局申报时应提交哪些材料?

  答:(一)《天津市企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资格审核表》;

  (二)《天津市企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流动人员资格审核情况月报表》;

  (三)《天津市企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资格审核申请书》;

  (四)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五)申请人档案及其他证明从事特岗工作经历的原始资料和凭证;

  (六)《公示报告》;

  (七)区人社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改革后,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年龄是否相应延迟?

  答:改革后,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年龄要相应渐进式延迟

  。原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年龄为五十五周岁的男职工,每四个月延迟一个月,逐步延迟至五十八周岁;原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年龄为四十五周岁的女职工,每二个月延迟一个月,逐步延迟至五十周岁。 

  四、职工选择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时,能否同时适用弹性退休政策?

  答:职工选择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时,

  不可同时适用弹性退休政策

  。

  五、符合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条件的职工,可以不选择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