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发生了一起遗产纠纷案件,引起了广泛关注。高先生的母亲去世后,他的表姐(舅舅的女儿)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分割母亲留下的遗产。这份遗产包括上海虹口两套房产的份额和浙江嘉兴一套房产的份额。高先生是独生子,其父亲认为遗产将来都是要留给儿子的,因此未急于办理房产更名手续。
高先生接到法院传票后感到非常震惊。原来,高先生的母亲去世时,他的外婆计老太太还健在,而高先生的母亲没有留下遗嘱,因此计老太太也是法定继承人之一。根据法律规定,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父母、子女和配偶。在这个案件中,高先生的母亲有三个第一顺位继承人,每个继承人应继承三分之一的份额。
高先生的大姨透露,母亲刚去世时,表姐就曾提出分割遗产的要求,但被大姨拒绝了。后来,计老太太去世,表姐声称依据计老太太留下的遗嘱提起诉讼。计老太太的遗嘱分为两部分:第一份遗嘱写明她的所有产权和个人财产由孙女继承;第二份补充说明中提到,这些财产包括她继承的二女儿的遗产份额。
高先生对这份遗嘱表示怀疑,因为计老太太生前并不知道二女儿已经去世,也就不会对自己继承的遗产作出安排。高先生的大姨也证实,计老太太一直不知道二女儿去世的消息。高先生一方已申请笔迹鉴定,以确定这两份遗嘱的真实性。目前,这起遗产纠纷还在等待开庭审理,原本和睦的家族关系已被打破。独生子继承亡母房产 表姐却来争 遗产纠纷引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