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新化的一对情侣在订婚后同居6个月,男方累计送出彩礼、见面礼、金饰等近20万元。分手后男方起诉要求全额返还,女方则称已尽妻子义务拒绝退款。
2024年2月初,23岁的欧阳与21岁的王丽经媒人介绍相识,两人都来自湖南新化,两家均从事图文行业,算得上门当户对。仅仅10天后,双方家长在和平饭店见面,当场确定关系。欧阳给了王丽见面礼金10088元,还给王丽父母及其他亲戚每人1000元红包,合计7000元。
2月18日,双方在酒店举行订婚仪式,欧阳给了订婚礼金120888元,另外给王丽的长辈亲戚打发15000元,还专程花41088元买齐五金首饰。订婚第二天,王丽就跟着欧阳一同前往广州,开始同居生活,两人共同经营一家图文店,欧阳负责跑业务,王丽协助打理店铺、做饭做家务。
然而,甜蜜期很快过去。据欧阳称,王丽到广州后不愿学习图文业务,动不动发脾气,还总拿自家店里的业绩来炫耀优越感。更让欧阳耿耿于怀的是,尽管两人晚上睡在一张床上,但王丽始终抗拒亲密接触,“根本没有发生过关系”。欧阳还提到一件令他匪夷所思的事:王丽曾拍下一张血迹照片,谎称是两人发生关系的证据。
王丽的说法则截然相反,她表示两人同居期间感情很好,不仅同床共枕,而且“确实发生了好几次关系”,她还说自己因为缺乏经验,难免紧张害怕,并非欧阳所说的“不让碰”,至于那张血迹照片,王丽未作正面回应。女方不认十几万彩礼最终退回20万 婚前争议引发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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