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在哪儿被坑就可以在哪儿投诉

  根据2026年3月15日正式施行的‌新版《旅游投诉处理办法》‌,游客在旅游过程中权益受损时,确实可以在‌被坑地‌(即旅游纠纷发生地)进行投诉,这是新规明确赋予游客的权利之一。

  

  

  

  投诉地点选择

  

  根据新规,游客可在以下‌三个地点中任选其一‌进行投诉:

  

  

  

  ‌旅游经营者所在地‌

  

  ‌旅游合同签订地‌

  

  ‌旅游纠纷发生地‌(即“被坑地”)

  

  这一规定被专家称为“‌异地可投诉‌”,极大地方便了游客维权,尤其适用于跨省、跨地区旅游时遭遇问题的情形‌。

  

  

  适用情形举例

  在云南某景区被强制购物 → 可在‌云南当地‌投诉;

  在北京参团后被甩团 → 可在‌北京‌投诉;

  在直播间购买海南旅游产品但未履约 → 可在‌海南‌(旅游纠纷发生地)投诉。

  投诉渠道推荐

  ‌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旅游服务热线)‌;

  ‌线上投诉‌:通过全国文化和旅游市场网上举报投诉处理系统提交‌;

  ‌同步保留证据‌:合同、付款凭证、录音录像等,以支持“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实时热点

  ‌提示‌:投诉需在‌旅游合同履行完毕之日起90日内‌提出,且未被其他机构受理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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