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工伤保险待遇标准调整 惠及特定人员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宣布,自2025年1月1日起调整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惠及2024年12月31日前受伤的特定人员。此次调整涉及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按月领取伤残补助金。

  调整后,伤残津贴最低发放标准为每月3191元。根据不同伤残等级,伤残津贴每月增加110元至148元不等实时热点。供养亲属抚恤金方面,配偶每月增加113元,其他每人每月增加103元;孤寡老人或孤儿额外每月增加10元。生活护理费根据自理程度不同,每月增加43元至72元。住院伙食补助费确定为每人每日31.5元。按月领取的伤残补助金从一级至十级分别为每月275元至92元不等。

  所需资金由原渠道支付,未参保单位也需执行新标准,确保在2025年12月底前将调整后的待遇发放到位。吉林省工伤保险待遇标准调整 惠及特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