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先生陪朋友王某去理发店。外套脱下后,扔在旁边的空座上,他自己去洗头了。王某坐下时感觉到臀底一硬,伸手进外套口袋摸到了一个沉甸甸的金手镯。他没有提醒耿先生,而是先观察监控角度,然后将手镯藏在自己的衣服下,再把外套推到一边,让手镯滑进自己的裤兜。整个过程不到一分钟。
当天,王某就去了金店,用真名真证登记后将手镯卖出,得到31872元。这笔钱很快被他用来吃喝、打车、请人吃饭和买烟买酒,一分钱也没还给耿先生。
耿先生回家后发现手镯不见了,打电话给理发店老板调监控。监控显示王某确实拿了手镯。民警查看监控后,又去金店核对信息,确认了交易记录。找到王某时,他承认了自己的行为,并供述自己认为耿先生可能不记得手镯的事,于是拿走了它。
王某被刑拘,案件进一步办理。耿先生后来表示,那副手镯是他母亲给的,本来打算修好链子后再戴。王某的朋友圈还在晒烧烤啤酒,但隔天就被带到了讯问室。
理发店老板把监控截帧发到了业主群,展示了王某从坐下来到拿走手镯的过程。群里有人感叹,熟人知道你什么时候没防备,比陌生人更可怕。金店门口贴着“实名回收、来源询问、可疑拒收”的告示,但王某还是顺利卖出了手镯。
耿先生在警询笔录上写道:“以后理发,外套穿身上,镯子戴腕上,包挂胸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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