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女士的要求很简单:一个道歉,一个说法。
事情发生在8月17日,湖南长沙的朱女士洗完澡后,在手机上下单了邮政的上门取件服务。她当时门没锁,留了一条缝,门上挂着半帘。快递员接单后不到三分钟就到达门口,没有电话通知,也没有敲门,直接推门掀帘,看到了裸体状态的朱女士。朱女士当场惊叫,并随后报警并向邮政投诉。一个月过去,她没有得到任何有效回应。快递员否认看到了什么,警方认为“不构成治安违法条件”,未采取处理措施。朱女士说自己长期失眠,邻居从门口经过都会让她感到不安,如果邮政不处理,她将直接起诉。
从法律层面来看,上海华勤基信律师事务所周弋博律师认为,快递员的行为肯定有过错,涉及对女子住宅安宁权和隐私权的影响。房屋挂有门帘,本身就有遮挡的意思,即便没关门,也不等于邀请他人进入。安剑律师事务所周兆成律师进一步解释,治安违法和民事侵权并不是一回事。警方认定本案不予以治安处罚,通常是现有证据无法证明快递员存在刻意偷窥的主观故意。但民事侵权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只要行为人存在过错,并且造成损害后果,就需要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快递员行为不构成治安违法,但在民事层面属于隐私权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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