轿车停放近7年欠停车费五六万 车主长期失联引发关注

  近日,有网友称在河南信阳东站停车场发现一辆武汉牌照的小轿车,自2019年起一直停放至今,引发关注。照片显示,这是一辆悬挂“鄂A”号牌的大众品牌轿车,车身积满灰尘,前挡风玻璃上有人留言。

  

  9月16日上午,媒体联系了信阳东站停车场工作人员,对方确认该车确实从2019年就停放在那里,但一直未能联系到车主。目前车辆已欠费五六万元,若要取车需支付这笔费用。当天上午,媒体通过116114挪车热线联系到登记电话,接电话者自称是车主,并表示车辆确实停放在信阳东站,具体停放时间需要进一步了解。通话中,他提到自己正在开会,建议下午再联系。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表示,根据民法典第207条,私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即使车辆长期停放无人管理,停车场也不能擅自处理,否则会侵犯公民的财产权。车主长期不支付停车费时,停车场享有留置权,可以继续占有车辆,在车主支付费用前有权拒绝提车。如果车主仍拒绝支付,停车场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支付费用。若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停车场可请求法院强制执行,依法拍卖或变卖车辆并优先受偿。

  

  广东哲清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马俊哲认为,上述车辆停在停车场近7年欠费五六万元,属于保管合同欠费纠纷。依据民法典,有偿保管中寄存人未按约付费,保管人对车辆享有留置权。但留置不等于私卖,须通知车主,并给予不少于60日的履行期,逾期方可折价、拍卖或变卖优先受偿。锁车等私力救济若超出必要限度,还可能构成侵权。追款路径上,停车场应先固定收费公示、入场记录、欠费台账及催告凭证,多渠道送达律师函。事实清楚可申请支付令,争议大则起诉主张补缴本金、利息及合理追讨费。胜诉后车主拒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冻结账户、查封车辆、限高失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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