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集体的“家底”,一分一厘都要守好

  农村集体“三资”是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物质基础,也是广大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管好用好农村集体“三资”,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农村社会和谐稳定。近年来,各地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能职责,紧盯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了一批侵占集体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有力地维护了群众利益。

  

  引入信息平台监管资金,收支全留痕

  “是我法律意识淡薄,把集体资金存进个人账户,还私自借出集体钱款,犯下了错误。”面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约谈,海南省琼海市博鳌镇指母村一村民小组原组长覃某悔不当初。

  事情要从一次对村巡察说起。2024年9月,琼海市监委派出博鳌镇监察室在巡察移交线索初核中,发现指母村一村民小组资金管理存在疑点。经查,2021年5月至2024年5月,覃某担任村民小组组长期间,将小组16万余元集体资金存入个人账户,用于村组日常开支,属于公款私存。

  “闸门”一开,风险随之而来。2022年6月,覃某将小组部分集体资金借给女儿周转使用。2023年初,该笔钱款已全部还清。而直至问题暴露,覃某才分两笔将集体资金存回村小组对公账户。最终,覃某因挪用集体资金、公款私存,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

  办案不能“一查了之”,如何从源头堵住漏洞?2024年起,海南省推行“机器管‘三资’”数字化改革,琼海市将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录入平台,把监管搬到线年初平台运行以来,全市已有209个村(社区)、2639个村小组使用平台支付报账,成功支付12.07万笔、金额5.8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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