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东来新招工准则:合同4年不续签引发热议

  9月13日,胖东来创始人于东来在社交平台宣布新的招工准则:今后招聘的员工将以“学员”性质加入公司,合同为期四年且不续签。此举旨在培养员工科学文明的生活理念和独立人格,使其四年后能够走向社会。这一消息引发了广泛讨论。有人羡慕胖东来的高薪,也有人质疑这种用工模式是否合法,并担忧员工在合同期满后的权益保障。

  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因此四年期合同本身是合法的。“不续签”三个字背后的法律设计值得关注。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或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有权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胖东来通过“只签一次、四年不续”的方式,绕开了这一门槛,确保员工在四年合同期满后自然离职,不会触发第二次签约的可能性。

  关于合同期满后的经济补偿问题,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不再续签劳动合同,应支付经济补偿。具体计算方法为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则支付半个月工资。例如,一名在胖东来工作四年的员工,在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签,公司将支付四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类似的案例在江苏省涟水县和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均有判决支持。

  对于培训费用的问题,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时,可以约定服务期。若员工提前离职,需支付违约金,但不得超过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企业内部的文化理念学习和岗前基本培训不属于专项培训,因此公司不能据此收取违约金。只有当公司真金白银送员工参加外部专业培训时,才可能约定服务期,并按比例收取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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