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多家直属单位更名 职能调整与名称变更同步进行

  2026年9月4日,中国药品国际交流中心发布了一则更名通知。根据中央编办和国家药监局的相关批复及要求,“中国食品药品国际交流中心”更名为“中国药品国际交流中心”。自8月9日起,该中心的所有印鉴、财务账号、开具发票、税号等均使用新名称。更名后,中心的业务主体和法律关系保持不变。

  目前,该中心的主要职责包括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相关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以及与港、澳、台地区在药品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实施非官方的药品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承担药品非官方公务来访相关工作等。

  国家药监局近期有多家直属单位进行了更名。此前,国家药监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国家疫苗检查中心)更名为国家药监局药品审核查验中心(国家疫苗检查中心),其职责中不再包含“承担市场监管总局委托的食品检查工作”。此外,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标准管理中心,中国药品检验总所)也去掉了“食品”二字,更名为中国药品检定研究院。

评论

发表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