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录入错误让人“被犯罪”15年 纠错之路漫长艰辛

  9月2日上午8点14分,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东门派出所门口。天空灰蒙蒙的,挂着细碎的云朵。派出所的小广场上有几棵槐树,叶子微微发黄。门外亮着“东门派出所”的金色字牌,有人推着电动车在斑驳的台阶前停下。我捻了捻衣角,朝大门走去。铁门上锁着,门缝里传来嘈杂的谈话声。

  

  我敲了敲门,铁门吱呀一声应和。尹警官从办公楼里走出来,穿着短袖警服,神色有些疲倦,手里还攥着半杯没喝完的茶。“你找谁?”他声音沙哑地问。

  

  “曹丰林约在这里见面。”我举起手机显示的微信聊天页面。尹警官点了点头,侧身让我进门。走廊里,墙面漆皮在门框边缘卷起来,露出下层陈旧的水泥色。

  曹丰林等在接待室门口。他个子中等,穿一件洗得发白的短袖T恤,左眼角有一小块青色的淤痕。“是媒体的吗?”他搓着手低声问。

  我点点头,“9点钟的约,本来还担心路堵了。”

  他坐下,椅子发出吱嘎声。他屁股刚挨到椅面,又很快站起来,像是被针扎了一下。“睡不好,昨晚脑袋转来转去。”他站在桌子一角,视线贴着桌面。

  “这事检索到什么时候的?”我问。

  曹丰林抬头,眼睛里满是血丝,“8月20号。那天我去社区办保安证,单位叫我先去派出所开《无犯罪记录证明》。窗口的女警翻了翻,突然皱眉头拉住我——‘曹丰林,你来下’。”他模仿女警的神态,头低得更深,用力搓着掌心。“我当时还以为是证件填错。结果人家给我一个网页截图,上面写着‘2011年,涉刑事判决,东阳市’。我这辈子出都没出过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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