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日酒店遭7天酒店索赔10万 小店或将难逃倒闭命运。近日,贵州六盘水的“七日快捷酒店”遭到“7天酒店”的索赔10万元。一审判决要求“七日快捷酒店”赔偿1.5万元,并停止使用包含“七日”字样的门牌及标识物品。
七日快捷酒店店长熊女士表示,他们的门头和logo与“7天酒店”完全不同,而且在六盘水钟山区并没有7天连锁酒店的门店,因此不存在顾客混淆的可能性。她认为“七日快捷酒店”并不构成侵权行为,是完全独立的本土经营。
熊女士还提到,七日快捷酒店每晚房费只有60至80元,每日营业额也只有几百元。老板靠干钢筋工和打零工来支撑门店,店员已经在酒店工作了五年,大家依靠这份微薄的收入养家糊口。如果二审维持原判,他们可能无力承担整改费用,小店只能面临倒闭的命运。
酒店老板张先生也表示,除了赔偿金外,更换门头、标识物和布草等将导致额外亏损十几万元,这将使他们的生活陷入困境。
据了解,涉事的六盘水市钟山区“七日快捷酒店”有限公司于2014年由两名湖南籍居民注册开设。2021年,原老板因在湖南受伤,将酒店转让给现任法人张某经营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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