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通报嫌疑人为何多用某某代称 保护未定罪者尊严

  国内通报嫌疑人为何多用某某代称 保护未定罪者尊严!你有没有注意到,在国内警方的通报中,嫌疑人常被称为“某某”,比如“张某”或“李某”。很多人会疑惑:现在这个时代,为何还要遮掩姓名,难道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吗?

  

  实际上,这种做法恰恰是为了保护每个人的尊严。根据《刑事诉讼法》,未经法院判决,任何人不得确定有罪。通报中使用“某某”这一代称,是为了避免未定罪的嫌疑人在舆论中提前被判定为罪犯。

  

  一个在派出所工作的朋友曾说过:“你看到的‘某某’,可能是别人的父亲、儿子或丈夫。他可能真的犯罪了,也可能只是配合调查。如果把全名公开,他的家人会受到怎样的影响?”这句话虽然直白,但道理深刻。去年有个案件中,嫌疑人被实名通报后,他的女儿在学校遭到同学的指指点点,最终不得不转学。

  

  数据显示,每年有超过2%的嫌疑人最终被认定无罪或不起诉。如果每次通报都实名公布,那么这些洗清冤屈的人即使最终无罪,也难以摆脱污名。用“某某”代称,就像给嫌疑人套上了一个保护罩,等到真相大白时再决定是否摘掉。

评论

发表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