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招聘,“放权”不是“放任”

  近日,佛山市季华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一事引发舆论关注。在物理教师岗位面试中,笔试成绩排在前13名的考生全部被淘汰,笔试成绩排名最后5名的考生全部进入体检名单。事件曝光后,佛山市联合调查组发布通报,认定招聘过程中存在多项违规,涉事学校、区教育局及多名相关人员受到处理,有关方面将重新组织面试。

  

  

  

  根据通报内容,季华中学在面试环节做了三件事:把考生毕业院校知名度作为重要筛选条件、提早划出预期录用范围、进行内部评议。这三件事相当于在正式招聘程序之外,另设了一套筛选标准。这套标准不对外公开,不受外部监督,完全由学校内部掌握。通报也指出,三水区教育局存在管理不到位、监督不尽责的问题。

  

  

  

  季华中学作为佛山市属公办高中,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此次招聘的是事业编制教师,招考结果直接关系众多考生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公众对事业单位选人用人的信任。学校掌握面试组织、考官评分的执行权力,却没有做到应有的公平、公开、合理,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也没有到位,最终导致了“后5名集体‘逆袭’前13名”的极端异常结果。

  

  

  

  近年来,各地持续推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权限下放,赋予用人单位更多招聘自主权,这本是实事求是的好政策。但从屡屡发生的招聘违规事件来看,权限下放的过程中,如果配套监管机制不能及时跟上,自主招聘很容易变成少数人自行其是、甚至暗箱操作的工具,击穿事业单位招聘的公平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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