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汉中一起“结婚8年3孩均非亲生”的离婚案一审结束,奶奶的态度从希望留下一个孙女转变为希望三个孙女全部送走。律师表示,想送走孩子非常困难,如果女方拒绝抚养,奶奶仍需暂养,并可依法向女方及生父追索抚养费。目前法院已就离婚达成共识,判决择期宣判。
男方韦先生与女方何女士2018年奉子成婚,婚后育有三个女儿。2026年4月,韦先生自行委托亲子鉴定,结果显示三个女儿均非其亲生。妻子不认可结果,随后法院委托的司法鉴定于8月6日出具的结果同样排除了韦先生与三个女儿的生物学亲子关系。
庭审前,奶奶多次表示三个孙女从出生起就由她一手带大,恳请女方至少留一个孩子给她作伴,但对方坚持全部带走。庭审后,奶奶在听完儿子讲述经过后改口称,这个女人不懂感恩,她们养着孩子心里也很不舒服,明确表示三个孩子一个不留,希望尽快全部送走。
法律上,奶奶不是法定抚养义务人,但在女方拒绝接走孩子的情况下,她不能擅自将孩子送走,只能通过民政、法院或亲属协商解决,否则可能涉嫌遗弃。我国《民法典》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义务。韦先生与三个孩子不存在生物学直系血缘关系,并非孩子的亲生父亲,因此不享有法定抚养权,也没有继续支付抚养费的义务。
律师庞九林指出,如果女方不要孩子,法院不能通过执行的方式强行把孩子送到女方处,只好由奶奶暂时带,直到女方愿意接走孩子,同时可以向女方及孩子的生父追索抚养费。
具体路径包括:请求法院判决女方履行监护义务;另案起诉孩子生父要求其承担抚养费;联系民政部门或村(居)委会申请临时救助或儿童福利机构代为照护。这些路径通常需要较长的时间和复杂的程序。
庭审中,女方当庭承认出轨,但拒绝说明孩子生父是谁。她认为男方帮忙养孩子理所应当,仅愿每个孩子赔偿1万元精神损失费,且拒绝支付抚养费。律师认为,女方隐瞒时间长达8年,存在拔监控、销毁行车记录仪等行为,主观恶意明显,一个孩子只给1万元在裁量区间中明显偏低。
面对类似“欺诈性抚养”情况,普通人应固定证据、及时起诉、依法索赔。建议通过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做正规亲子鉴定,整理抚养费凭证,提起离婚诉讼并一并主张返还抚养费、精神损害赔偿和彩礼返还。最终,公众呼吁应尽快将三个女孩纳入稳定监护和法律保护之中。
发表回复
要发表评论,您必须先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