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龙潭公园疑发生投毒事件 流浪狗中毒引担忧

  太原龙潭公园疑发生投毒事件 流浪狗中毒引担忧。8月15日,太原龙潭公园发生疑似投毒事件,多只流浪狗中毒死亡,引起市民对公共安全的担忧。辖区警方已介入调查。

  长期在该公园义务投喂流浪狗的市民段女士证实,8月15日上午她得知自己照料的一只幼犬“小黄”死亡。随后,她与其他五名爱心市民前往现场排查,在公园多处草坪上找到了另外三只幼犬尸体,共计四只流浪狗身亡。据段女士介绍,这批幼犬共八只,年仅两个月。她原本计划为这些幼犬接种疫苗、做绝育并寻找爱心人士领养,目前已有一只被领养,此次事件彻底打乱了救助计划。

  

  段女士透露,今年年初该公园曾出现过投毒害狗的情况,当时被爱心市民及时制止,但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她表示,龙潭公园是公共休闲区域,日常有大量市民和孩童往来,还有鸟类和流浪猫等生物活动。在公共区域投放毒物不仅残害流浪动物,还可能造成儿童或家养宠物误食,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事发后,爱心市民报警,并前往三桥派出所制作询问笔录,等待警方调查结果。有市民回忆,8月14日曾看到公园保安持铁棍追赶园内流浪狗,被现场市民劝阻,次日便发生了流浪狗集中死亡事件。目前仍有部分幼犬下落不明。

  龙潭公园工作人员起初称网传视频不实且有损公园形象,已经报警。后来承认园内确实有流浪狗死亡情况,具体原因和细节需以警方通报为准。太原市110指挥中心及三桥派出所工作人员证实,8月15日接到市民相关举报,警方已经立案,由一个警务中队正在侦办,具体进展暂未公布。

  北京大成(西安)律师事务所韩朝泽律师解读,流浪动物问题多源于饲养人弃养、不文明养宠等失责行为,动物本身无过错。在公园等公共场所投毒,危害不特定人群及动植物生命安全,涉嫌投放危险物质罪。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公共场所投毒危害公共安全,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若造成人员伤亡等严重后果,将依法从重处罚。

  目前,该事件仍在警方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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