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住了30年的公房,26年前竟被别人买了?另一户被法院查封才知真相 物业股东涉嫌违规操作。丁先生一家在上海浦东的公房里居住了三十多年。这套房屋源自1995年的老房动迁安置,属于公有租赁住房,承租人是丁先生的奶奶。一家人安稳居住数十年,直到今年丁先生的父亲离世后,他打算办理相关手续将母亲的户口从宁波迁回上海时,才发现早在2000年,这套公房已经完成产权转变,登记在一位素不相识的岳姓女子名下。
为查清真相,丁先生委托律师持法院调查令前往浦东不动产登记中心调取当年全部交易档案。档案记录显示,2000年,岳女士和当地一家房产企业签署购房合同,以七万余元全款买下这套住宅,并顺利办理不动产权证。然而,在之后长达二十六年的时间里,岳女士从未现身小区,既没有缴纳过物业费,也从未主张房屋所有权或索要租金。律师试图通过各种方式联系岳女士,但始终未能成功。
调查过程中,律师发现了一起类似的案件。同小区的王先生是一名行动不便的孤老,在此居住27年。2021年,外地法院因岳女士的债务纠纷前来执行,准备查封这套住房,王先生才得知房子产权早已落在岳女士名下。王先生提起执行异议被驳回后,又在上海提起诉讼,请求判定当年交易合同无效。最终法院认定这份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时隔二十多年,现任物业公司为何一直没有发现产权异常?物业经理解释称,整个小区两千多户住户中,早年档案交接时共有36户住户资料缺失,丁先生、王先生两家就在其中。物业系统内部依旧把两套房屋标记为公租房,按照公房标准收取相关费用。岳女士从未向物业提交过产权证明材料,物业方面此前根本不知道存在这位登记产权人。居委会也证实,丁、王两家长期居住在此,房屋对外一直保持公房租赁状态。
2018年小区针对档案缺失房屋开展摸排,其余34户居民陆续完成公房转产权的手续,唯独这两户信息状态没有变动。而当年的物业公司、签约卖房的房产公司如今都已经联系不上。律师判断,岳女士夫妻极有可能利用自身在物业公司任职掌握管理权限的便利,违规操作,将公有住房私自过户到个人名下。该行为可能涉嫌职务侵占刑事犯罪。尽管案发距今已超过普通刑事案件20年最长追诉时效,但法律专家表示,如果证据充分完备,可以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依然存在追诉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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