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离婚17年 异地判决引发热议。北京女子朱兰在卷入房产纠纷打官司时,意外发现了一桩埋藏了17年的惊天怪事:早在2008年,千里之外的山西侯马法院就已经判决她和丈夫离婚。更令人震惊的是,当年诉讼案卷里留存的结婚证上,女方照片根本不是她本人。
这起离奇案件一经曝光,迅速引发全网热议。朱兰长期居住在北京,户籍也在北京。多年前,她和丈夫晏某分居生活,但没有办理任何离婚手续。在她的认知中,自己一直处于已婚状态。公安机关后来出具的户籍证明也显示婚姻状况为有配偶。
然而,在2008年,晏某远赴山西侯马,在当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采取缺席审理,直接作出了准予离婚的生效判决。而朱兰从未收到过开庭传票,也没有参加庭审,完全不知道这场离婚官司的存在。
直到2025年,朱兰因房产产权问题卷入民事诉讼,准备诉讼材料时,才发现了那份2008年的离婚判决书。那一刻,她感到非常震惊。仔细核对案卷资料后,疑点逐渐浮现:
判决书最初版本登记的出生日期与她的真实生日不符;后续又出现了一份修改后的复印件,两份材料前后矛盾。提交给法院的结婚证复印件上的女性照片并不是朱兰本人。此外,她长期生活在北京,既没有在侯马居住,也没有收到任何法院的开庭通知,为什么异地法院可以缺席判决离婚?
意识到事态严重后,朱兰立刻启动法律程序,向法院申请撤销这份生效多年的离婚判决。但维权之路异常艰难。一审、二审,她的诉求接连被驳回。法院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当年案件存在虚假诉讼。一边是公安系统显示“有配偶”,一边是生效判决书证明“早已离婚”。两套完全冲突的身份记录使她陷入尴尬的困境,房子、财产、婚姻身份全部悬而未决,维权陷入僵局。
发表回复
要发表评论,您必须先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