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龙岗机械伤害事故致1死 瞒报真相曝光

  8月14日,龙岗区应急管理局公布了《龙岗南湾深圳国际综合物流枢纽中心项目(C2)一标段“3·4”一般机械伤害死亡事故调查报告》。报告显示,2026年3月4日14时38分许,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下李朗社区深圳国际综合物流枢纽中心(C2)一标段项目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200万元。经调查认定,该起事故是因施工人员违章作业、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及监理单位疏于监理造成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并存在瞒报事故情形。

  

  涉事项目位于龙岗区南湾街道下李朗社区,在平湖南国家物流枢纽内。项目建设单位为深圳市深国铁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代建单位为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深圳华西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为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消防分包单位为深圳万丰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分包单位为湖南彬凯劳务有限公司。

  

  事发经过显示,2026年3月4日14时38分许,该项目5号仓库4层,38岁的消防电班组工人余某阳操作剪叉式高空作业车安装护套管。作业时,余某阳左手扶护套管,右手触碰高空作业车升降模式开关,未确认指示灯亮起即向前推动比例操作手柄,车辆前行,延伸端面撞击唐某荣,将其头部挤压至墙面。余某阳发现撞击后立即倒车。停机降至地面查看,唐某荣倒在高空作业车右前轮旁,经医院诊断为闭合性颅脑损伤重型,呼吸心脏骤停。

评论

发表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