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盘后,甬金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曹佩凤因犯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100万元。她已退出的内幕交易违法所得54.92万元被没收。当日,甬金股份报收23.43元/股,市值约为85.19亿元。
公告还提到,截至公告披露日,曹佩凤未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上述判决不影响其实际控制人的股东权利行使及公司管理层的依法规范运作,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及财务状况造成影响。
此次刑事处罚源于曹佩凤涉及两次内幕交易及一次短线日期间,时任董事长虞纪群向高管提出回购股份的想法。10月31日收盘后,公司决定启动股份回购计划,并于11月3日公告回购方案。消息宣布后,公司股价上涨。在此敏感期内,曹佩凤利用内幕信息控制“张某杰”和“郑某珍”的证券账户买入12.24万股,成交金额301.34万元。截至2024年8月27日卖出时,获利54.92万元。
2023年8月,曹佩凤再次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当月22日公司正式启动回购计划,曹佩凤作为在任董事提前获知了内幕信息。8月28日公司公告更大规模回购方案,在此期间,曹佩凤控制“张某杰”、“钱某”和“郑某珍”三人的证券账户,斥资819.17万元买入40.55万股,但此次交易并未获利,亏损66.63万元。
证监会调查人员认定,曹佩凤与内幕信息知情人虞纪群为夫妻关系,且同为甬金股份实际控制人,日常沟通频繁。曹佩凤未能对其交易理由、时点选择等关键问题作出合理解释。她的两次交易行为均违反《证券法》相关规定,构成内幕交易行为。
此外,经监管机构查证,曹佩凤还在2020年9月11日至2023年3月6日期间,控制并操作相关证券账户交易“甬金股份”股票,存在短线月,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向曹佩凤下发立案告知书,启动全面调查。2025年1月,监管出具正式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85万元罚款的处罚决定。女富豪贪小利搞内幕交易获刑 内幕信息牟利终受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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