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女士曾是江苏常熟市一家医疗科技公司的员工。今年5月,她在出差期间因未陪同口腔出血的老板就医,一个月后被公司解除了劳动合同。公司给出的理由是崔女士的行为严重违反了职业道德、公司规章制度,并且存在严重失职和违背公序良俗的情况。对此,涉事公司解释称,解聘决定是基于整体考虑,而未陪同就医只是其中一个原因。
律师认为,老板就医并不属于员工的工作职责范围,因此不能作为构成解除合同理由的依据。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表示会介入协调此事,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将建议通过劳动仲裁解决争议。员工出差未陪老板就医被开除 解聘理由引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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