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七台河市一名宝妈报考桃山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医生岗位,经过多轮审核后以综合成绩第一通过全部流程与公示。随后,当地口头认定其执业资质不符,安排第二名递补。考生维权后,当地提出不予事业编制、可安排区聘岗位并补偿2万余元备考费的协商方案,但被考生拒绝。沟通无果后,该岗位被直接撤销,引发舆论热议。
关于此事,网络上存在争议:是否应该“将错就错”录取?支持者认为,五六道官方审核都通过了,公示也盖了章,现在转头说不符合条件,工作人员审核犯的错不应由考生买单。但从规则角度看,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该岗位要求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而考生持有的是执业助理医师证,无法满足独立坐诊的履职要求。因此,发现资质不符后不予录用符合招录原则,执业门槛关系到医疗安全,没有变通余地。
然而,合规结论不能掩盖过程中的失职。考生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从报名初审到最终公示,数道官方核验关口全部放行,这表明招考部门审核层层失守,导致考生投入大量时间和精力走到最后。这种基于官方公信力产生的信赖损失,不应全由个人承担。
桃山区相关部门在坚持资质规定的同时,又违反了自己的规定。本次招聘公告明确岗位空额不予递补,这是面向所有报考者的承诺,具备约束力。擅自安排第二名递补,打破了公开约定,损害了招考严谨性,进一步消解了招考公平的底线,使单一的工作失误演变成主动的规则失信。宝妈考编第一遭撤岗后续 审核失职引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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