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实施在即,北京交警:不能用安全帽替代骑行头盔 交规宣传进社区

  距离新修订的《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正式实施还有不到一周时间,北京交警近期正集中开展普法和安全宣传活动。4月24日上午,朝阳交通支队联合相关单位在三里屯举办有奖互动活动,向参与知识问答和学习交通安全知识的市民赠送交警小熊和安全头盔。多位一线交警结合日常工作中遇到的事故案例和市民骑行安全问题进行讲解。交管部门特别提醒,骑乘电动自行车不仅应佩戴头盔,还要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头盔,不能用安全帽替代骑行头盔使用。

  

  今年5月1日起,新修订的《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为保障电动自行车骑乘者的出行安全,条例将佩戴安全头盔从倡导性条款修改为强制性规定,要求骑乘电动自行车应当佩戴头盔。在现场,朝阳交通支队东外大队民警窦雨洋结合自己日常工作经历,向市民介绍骑乘电动自行车时佩戴安全头盔的重要性。听到鲜活的案例后,一位大妈对小外孙说,“回去告诉你妈,咱们骑电动车的时候一定戴好头盔,给你也买个合适的儿童头盔。”

  

  窦雨洋进一步结合《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的新变化进行讲解,新规中除了要求骑乘电动自行车都要佩戴头盔,还调整了骑车带人的年龄上限,从12岁上调到16岁,方便家长们接送孩子。但一定要给孩子戴好头盔,并准备适合他们头围大小的头盔,否则达不到应有的防护效果。新规实施在即,北京交警:不能用安全帽替代骑行头盔 交规宣传进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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