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试戴女友项链后变卖进展 法院判决归还

  情侣相处时借戴对方黄金项链,转头变卖还耍赖拒还?法院对此作出了判决。

  张某与李某于2019年通过网络聊天相识并确立恋爱关系。2020年正月,李某以试戴为由取走了张某一条重31.35克的黄金项链,并擅自将其变卖。分手后,张某多次向李某索要项链,但李某谎称项链丢失并推诿耍赖。2023年,张某报案,经民警调解,李某承诺按当日金价赔偿,但最终食言。

  法院结合证据认定该项链归张某所有,李某无权占有。依据《民法典》,法院判令李某在十日内返还项链,并承担案件受理费35元。男子试戴女友项链后变卖进展 法院判决归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