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拒收现金违法”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但拒收现金的现象仍然存在。12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等三部门发布了《人民币现金收付及服务规定》,旨在进一步防范和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的行为,促进多元支付方式共同发展下的现金流通环境。该规定将于2026年2月1日起实施。
目前,全国范围内关于拒收现金的投诉已显著减少,但仍有一些经营主体不愿意接受现金支付,这成为一个普遍性和趋势性的问题。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中国人民银行与国家发展改革委、金融监管总局共同制定了上述规定,明确了各类收费单位、经营主体以及银行业金融机构在现金服务方面的义务。
根据规定,除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特殊情况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现金,也不得要求或诱导他人拒收现金,并且不得对现金支付采取歧视性措施,以免损害现金支付的便利性。
对于采用无人值守、自助服务模式或者统一管理的园区、厂区实时热点、景区、学校等场所,经营主体应在显眼位置标识支付方式,并提供现金收取转换方式和服务联系电话。
此外,考虑到老年人、残障人士和境外人士的需求,银行需要建立现金服务应急保障机制,以应对突发情况和特殊群体的现金需求,确保现金供应充足、窗口服务优化以及营业网点秩序良好。
如果公众遇到现金支付不畅的问题,可以妥善保留相关证据或线索,通过城市政务热线、消费者权益保护、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等多种渠道进行投诉举报,中国人民银行将会同相关部门及时处理。三部门联合发文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 新规将于2026年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