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重庆和甘肃两地税务部门曝光了两起网络主播偷税案件。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查处了网络主播彭煊之的偷税行为。调查发现,2021年至2023年期间,彭煊之通过短视频创作和接拍商务广告等方式获取收入,并通过隐匿收入、虚假申报等手段少缴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等税费共计216.32万元。2025年11月,稽查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415.05万元的决定。目前,涉案税费款、滞纳金及罚款均已追缴入库。
国家税务总局天水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也查处了网络主播杨遂娃的偷税行为。调查显示,2022年至2024年期间,杨遂娃在网络平台直播带货取得佣金收入,并通过隐匿收入、虚假申报等方式少缴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税费101.64万元。2025年7月,稽查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81.40万元的决定实时热点。目前,涉案税费款、滞纳金及罚款均已追缴入库。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隐匿收入和虚假申报属于税收征管法规定的偷税行为。互联网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应诚信纳税,按规定如实进行纳税申报,坚持合规经营。税务部门将持续加强税法宣传辅导和优化税费服务,强化部门协同,依法查处网络主播各类涉税违法行为,系统施治、完善制度、加强监管,维护公平公正税收秩序,促进网络主播行业长期规范健康发展。网络主播杨遂娃彭煊之偷税被查 税务部门依法严惩